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(浙理工学〔2020〕7号)文件精神,结合资助对象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条件与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对 班级资助对象进行民主评议。现将2021级班级资助对象评议小组进行公示,公示日期截止到9月8日,公示期间如有疑问,可咨询:0571-86845287 施老师。详情见附件。
电话:0571-86843791
E-mail: qxxy@zst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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