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学院在协调实施“奖、贷、勤、补、助、免”等各项基本工作的同时,落实“四维度”困难生教育方案,学院严格按照《浙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浙理工学〔2008〕3号)的要求,认真开展工作,现成立2019/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如下:
组长:党委副书记 王吴芳
副组长: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团委书记张燕
成员:辅导员 高君
辅导员 姜介炜
辅导员 胡晓华
辅导员 顾梦圆
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组织学院各个层面的认定推进工作,强化纪律,保障工作透明度,保证公平公正公开,督促检查认定落实情况。
启新学院
2019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