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浙江理工大学宏达“三创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规定的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: 21材化生实验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王毓婷(一等)
21材化生实验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陈一琪(二等)
如有问题,请在11月29日下午14点前与学院联系,联系人:胡老师,联系电话:86845490,邮箱:2669751222@qq.com。
启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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