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,根据个人申请,支部意见和组织考察,拟同意下列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对象
16材化生实验班: 陈志薇 何攀攀 熊伊鸣 高文博
16电信实验班: 付前程
16机电实验班: 邓瑾怡 曲军荟 孙舒瑶 刘广云 韩万桁 胡亭波 叶 凯
16经管实验班: 缪周栩 李 津 李 力 沈露平
16理工实验班1: 曹杰军
16理工实验班2: 孔 卓 何 飞 冯嘉东
17材化生实验班: 王妍妍 张欣宇
17电信实验班: 陈鑫波
17经管实验班: 梁雪娇 宋安安 刘馨元 常若冰
17理工实验班: 章 敏
二、公示内容
陈志薇等28位同志拟按期转为正式党员,现对其在政治立场、思想品质、入党动机、工作表现、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是否符合转正条件征求师生意见。
三、公示时间
2020年1月2日——2020年1月8日
四、反映情况的要求和方式
1、反映情况的方式。在公示期内,个人或集体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2、反映情况的要求。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、诬告。以集体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以书面形式并署名。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3、学院党委联系电话:86843702;E-mail: 446862573@qq.com
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党委
2020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