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新学院关于申请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的通知
(2023年6月)
为了进一步促进启新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,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,充分调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热情,保障学生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启新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办法》(启新政〔2021〕12号),进行申请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奖励范围
1、所资助的本科生科技创新成果的形式包括学术论文、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。
2、本次资助成果获得起止时间为:2022年12月1日—2023年6月11日。
3、获得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需符合以下条件:
所有成果是经由浙江理工大学在职在编教师指导,成果的公开发表须获得指导教师同意,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理工大学,成果第一完成人为启新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,论文投稿或申请专利(或软件著作权)时,成果第一完成人为在校本科生。
二、各类成果的资助条件和额度
对各类成果的资助额度见下表。同一完成人的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累计资助不超过3项。
成果形式 |
成果级别 |
最高资助额(元) |
论文 |
顶级、特级期刊 |
5000以上(一事一议) |
SCI一区、二区,一级期刊 |
5000 |
SCI三区、四区,二级期刊 |
2000 |
专利 |
发明专利 |
3000 |
实用新型专利 |
800 |
外观设计专利 |
500 |
软件著作权 |
|
800 |
三、申请程序
(一)学生申请
1、申请人填写《启新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),务必指导老师签字,并提供以下材料。
(1)学术论文提交以下材料:
①期刊首页、论文首页(作者排序所在页);
②出刊后的论文电子稿;
③SCI论文需提交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;
(2)专利证书复印件、扫描件;
(3)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、扫描件;
2、纸质佐证材料提交到25-704室、扫描件(非拍照)等电子佐证材料请发邮箱760479561@qq.com
3、申请截止日期:2023年6月14日10点 (逾期不受理)
提交材料的同学务必主动加入微信群。
(二)学院审核
学院审核、确定资助金额,并公示。
(三)按照要求办理财务手续
四、其他
1、申请成果有时限要求,逾期不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同一完成人的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累计资助不超过3项。
3、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。联系电话:86843795
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
2023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