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新学院2019级学生:
为树立启新学生主动学习和不断探索的科学精神,激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,根据《浙江理工大学“启新荣誉学员”授予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学院决定开展2023届 “启新荣誉学员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择优原则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测评优良,未受学校行政处分。
2.学生应在正常学制内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。
3.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:
(1)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%,并且≥3.5。
(2)获得“启新创新学习奖”、“启新学科竞赛优秀奖”、 “启新学业深造优秀奖”者。
(3)担任学院主要学生干部达两年以上,有突出的工作成绩,获得院十佳学生干部、院十佳团干及以上奖励者。
三、评选流程
学生自愿申请。
(1)请在纸质《2019级启新荣誉学员申请汇总表》上签名是否申请。
(2)在“申请签名”处签名的同学,请于5月15日(周一)前提交《浙江理工大学 “启新荣誉学员”申请表(纸质稿上需要签字)》(班级汇总后,统一提交到学院)。学院审核后,对获得“启新荣誉学员”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,并授予“启新荣誉学员”证书和纪念奖杯。
四、 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(86843795),办公地点:25-704
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
2023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