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教学
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
时间:2020年09月29日 13:19 来源: 作者: 最后编辑:启新学院

各学院(部):

为提升学校本科拔尖人才创新创意创业能力,解决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,提升全校三创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,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原则

1.紧扣主题。项目研究要以提高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能力为主题,紧扣我校拔尖人才和创业人才培养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。

2.鼓励创新。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,从理论创新、实践应用和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开展改革与创新。

3.注重实效。立项坚持质量第一,学院将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、实践性强、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。

二、参考选题

1.本科拔尖人才科研组织形式及其激励机制研究

2.本科拔尖人才英语素质拓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

3.本科拔尖人才非专业素质培养研究

4.本科拔尖人才深造意愿及其实现路径研究

5.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、专业教育、科技创新、产业资源等融合路径研究

6.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与评估

7.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研究

8.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专业课程改造研究

9.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平台的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

10.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策略与效果评估研究

三、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

1.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主要面向各实验班的任课教师、专业导师和学院管理人员申报;创业教育类课题学校全体教师均可申报。

2.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,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
3.正在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。近3年已有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立项项目,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项目内容有重复的也不得申报。已列入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省教育科学规划以及高等教育学会等方面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。

四、项目研究周期及其结项要求

1.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,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同意可适当予以延长。

2.项目结题验收时,应在《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》所规定的二级以上期刊(含二级)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,且提交项目研究报告(不少于5000字)1份,并附反映教改成果的佐证材料。

五、项目立项分配与经费资助

1.本次项目申报拟立项8-10项,其中启新学院拔尖人才培养研究拟立3-4项,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拟立5项。最终立项数,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决定。

2.立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,由学院一次性下拨。

六、申报程序

1.项目申报。有申报意向的教师,可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,直接向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申报。项目申报书(一式5份),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送至25号楼704室;同时将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ligongly@126.com

所有材料于2020年10月14日16点前报送完毕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形式审查。学院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。

3.专家评审。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。

4.发文公布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确定2020年教改项目。

如有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老师联系:

李英老师联系电话:86843795

许联老师联系电话:86845400

 

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

2020年9月29日

 

 

联系我们

电话:0571-868437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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