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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“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‘泰隆之星’国际交流成长基金”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4年06月03日 16:42 来源: 作者: 最后编辑:郭克楠

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提升人才培养空间,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,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,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设立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,用于鼓励优秀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赴国(境)外高校开展交流学习活动,开拓国际化视野,提升理想抱负水平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1.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2021-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;

2.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,或申请后由学院认定的同类型对象。

二、资助金额及名额

资助金额:6000/人;资助名额:25人(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一次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资助)

三、申请条件
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国家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2、诚实守信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向上;

3、经学校、学院认定的资助对象及等同类型对象,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;

4、截止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评选期间无不及格科目;

5、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,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;

6、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:

1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;

2)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,表现突出;

3)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,表现优秀;

4)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,表现突出。

  7、报名参加学院2024年暑期新加坡研学团的同学优先考虑。

四、评选流程

(一)项目申请

意向申报学生填写《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1-1)、《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发放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1-2),并于202465日下午4点前上交(纸质和电子材料),申报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邮箱至1040643076@qq.com。纸质材料请交至25-706

(二)审核及公示

由学院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复审,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方渠道进行名单公示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如有不明事宜,请联系 郭老师 0571-86843702

附件1-1: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申请表

附件1-2: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国际交流成长基金发放名单汇总表

 

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

202463

 

  • 附件【泰隆附件.docx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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