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启新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安排的通知
根据浙理工教〔2008〕50号《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细则》的文件精神,学院定于11月17日(周一)16:30在2-N215教室召开2007级全体学生大会,布置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安排的具体事宜。现将有关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导师选配条件:具有“启新学员”资格的学生可以选配导师,“启新优秀学员”有优先选择权。
二、时间安排:2008年11月17日 — 11月30日。
三、 操作流程:
1.11月17日 — 11月21日,学生根据志愿,按类选择导师,并填写《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专业导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于11月21日16:00前交学院办公室。
2.11月22日 — 11月23日,学院审核申请资料。
3.11月24日 — 11月28日,学生准备相关自荐材料,学院联系专业导师对相关学生进行面试,学生经专业导师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。
4.11月29日 — 11月30日,师生双向选择完成后,填写《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专业导师确认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12月1日16:00前交学院办公室。
5.学院将根据师生双向选择结果,确定学生和导师,并通知相关学院。
6.师生名单一经确认,原则上不再更改。
启新学院
2008年11月12日
附件1: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专业导师申请表.doc
附件2: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专业导师确认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