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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
时间:2018年10月09日 16:26 来源: 作者: 最后编辑:启新学院

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

关于开展 2018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专业学院(部):

   为落实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,促进本科拔尖人才的培养工作,提高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能力,解决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,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立项原则

   1.目标明确。项目研究要以提高学生“三创”(创新、创意、创业)能力为目标,紧扣我校拔尖人才和创业人才培养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。成果要能运用于教学实践,具有一定的推广与应用价值。

   2.鼓励创新。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,在已有改革与实践的基础上,从理论创新、实践应用和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改革与创新。

   3.注重实效。学院将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、实践性强、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。

   二、申报条件与要求

   1.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的教师、专业导师、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。

2.项目选题范围:(1)拔尖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;(2)创业课程建设、创新创业教育管理;(3)课堂教学创新;(4)导师制的建立和完善;(5)科研团队建设;(6)学习团队建设;(7)教学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、便捷化研究;(8)其他相关研究。

3.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,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
   4.正在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。近3年已有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立项项目,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项目内容有重复的也不得申报。已列入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。

   5.项目建设期为1年。

   6.教改成果为下列七项中的任一项:

   (1) 项目研究报告或教学管理制度、方案等;

   (2) 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体系、教学模式改革方面的成果(其中,创业教育课程成果包括:课程大纲、讲义、课件和课程资源等教学文件);

 (3) 课程资源建设的成果(如网络教学平台或优质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);

   (4) 新编教材、讲义;

   (5) 自主开发制作的实验器材、软件及获得的专利;

   (6) 培养学生取得的成果:发表论文、指导学科竞赛获奖、获得专利等;

   (7) 其它经认定的教改成果。

   三、项目立项名额分配、经费资助与管理

1.拟立5项,最终立项数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决定;

   2.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,由学院一次性下拨,凭发票报销。

   四、申报程序

   1.项目申报。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,直接向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申报。项目申报书、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。项目申报书(一式3份)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送至25号楼704室;同时将项目申报书(电子版)发送至chentao@zstu.edu.cn。所有材料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送完毕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  2.形式审查。学院按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。

   3.专家评审。启新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。

   4.发文公布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确定2018年立项的教改项目,如有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启新学院陈老师联系。(25号楼704室,电话:86843795,发送至chentao@zstu.edu.cn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启新学院  创业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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