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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
时间:2019年11月06日 09:13 来源: 作者: 最后编辑:启新学院

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理学院:

为落实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,促进本科拔尖人才的培养工作,解决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基础课教学中面临的问题,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原则

1.目标明确。项目研究要紧扣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基础课教学中面临的问题,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。成果要能运用于教学实践,具有一定的推广与应用价值。

2.鼓励创新。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,在已有改革与实践的基础上,从理论创新、实践应用和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改革与创新。

3.注重实效。学院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、实践性强、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。

二、申报条件与要求

1.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从事(或即将从事)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基础课(思政课、英语课、高等数学课)教学的老师均可申报。

2.项目研究涉及内容:围绕着思政课、英语课、高等数学课的教育教学,侧重关注以下内容:(1)教育教学理念的梳理;(2)课程教学体系的优化;(3)课堂教学方法的创新;(4)课程重点难点的突破;(5)课程的考核考查;(6)学习团队的建设;(7)教师团队的建设;(8)课程资源的建设。

3.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,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
4.正在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。近3年已有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立项项目,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项目内容有重复的也不得申报。已列入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。

5.项目建设期为2年。

6.教改成果:围绕着项目研究涉及的内容,形成一套完成的基础课教育教学实施方案。

三、项目立项名额分配、经费资助与管理

1.拟立3项,最终立项数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决定;

2.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,由学院一次性下拨,凭发票报销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项目申报。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,直接向启新学院、创业学院申报。项目申报书(课程建设类)、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。项目申报书(一式3份)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送至25号楼704室;同时将项目申报书(电子版)发送至chentao@zstu.edu.cn。所有材料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完毕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形式审查。学院按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。

3.专家评审。启新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。

4.发文公布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,确定2019年立项的教改项目,如有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启新学院陈老师联系。(25号楼704室,电话:86843795,发送至chentao@zstu.edu.cn

 

 

启新学院 创业学院

2019年11月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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